2018年税务局发布了《关于部分纳税人调整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事项的公告》,调整了部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因此《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的签订程序和注意事项也有了些变化。下面为你准备了图文版讲解,欢迎收藏和转发有需要的朋友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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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资料◆◆
使用一次上门协议,登录电子税务局验证即可
普通协议需要将签订回执递交给税务机关
我以一次上门的协议为例给大家讲解流程和注意事项
按实际情况填写
填写注意事项:
【1】开户银行行号、清算银行行号。在办开户许可证的时候,顺便问柜台姐姐。
【2】11月19号银行出了新规,银行行号从之前的“1234-567-8”格式转换成了12位编码,请各位亲录入的时候注意。
填写完会出现下面这份表格,请打印出来~
然后就可以带上表格到银行去找柜台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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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录入◆◆
银行录入步骤不用大家亲自操作,就不多说什么了。
不过还有一个注意情况,你们可以提醒柜台姐姐。
这里协议书编号 不是打印出来的文件右上角的两列!!!
(这两个是税局系统自动生成的,但是银行录入不认这两个编码,我也因为这个栽了两次跟头。小编我表示墙裂的不满!!!!!!!)
正确格式如下:
即税务机关代码+日期+统一信用代码
税务机关代码,完成第一步“填写资料”后,打印出来的三方协议书上自然会显示,截图这个是天河区的国税地税代码
银行录入要分国税地税两次输入,你们要提醒柜台姐姐
第一位为1代表国税,2代表地税
第一位为1代表国税,2代表地税
第一位为1代表国税,2代表地税
重要事情大写加粗,再说三遍。
就因为这步做错了,小编我跟柜台姐姐互相折磨了一个早上,还没弄好
终于来到最后一步
是不是觉得这个图很眼熟
资料也是根据实际情况填
不过要注意我用红框框着这里。
要填系统生成那两个编码
是的,就是右上角的这两个!
恭喜你,喜提“签订成功”证书一张
PS:国税地税各填一张哦,不要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