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外贸企业取得征收率为3%和1%两张专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发布时间:2020-04-06 访问量:1446
问题:广东省广州市外贸企业今年1月从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了一批地毯出口到泰国,该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3月1日再次购入一批地毯,此时提供的专用发票上的征收率变成了1%。请问我公司按照哪个退税率退税?
解答:根据现行的行政规定,外贸公司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出口货物,除出口退税率为0的货物外,其退税率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显示的税率办理退免税。即发票票面上“税率”栏显示3%就按3%办理免退税申请;发票票面上“税率”栏显示1%就按1%办理免退税申请。
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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